压缩空气质量标准

GH/T13277-91
Compressor Air for General Use -Quality Class


1、压缩空气质量标准主题内容与适应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一般用工业压缩空气质量质量检测仪的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一般用工业压缩空气。
本标准不适用于直接呼吸和医用压缩空气。

2、压缩空气质量标准定义

2.1 腐蚀
由于固体之间的机械作用而引起的材料表面磨损。
2.2 悬浮粒子
气体介质中悬浮着的固体颗粒或液体微滴的悬浮体或具有很小下降速度(下降速度通常小于0.25m/s)的固体和液体微粒。检测压缩空气颗粒一般建议使用尘埃粒子计数器CLJ-E3016
2.3 聚合物
以任何方式结合,粘连或聚集在一起的两个或更多的微粒。
2.4凝聚
使悬浮的液体微粒结合成更大的颗粒的过程。
2.5 污染物
任何对系统或操作人员有不利影响的固体、液体、气体物质或其合成物。
2.6 冲浊
由流体束(不管有无悬浮固体粒子)的机械作用引起的材料磨损。
2.7 过滤比(β)
对于每一尺寸标准的粒子,过滤比等于过滤器前后粒子数之比。用尺寸标准作标号,如β10=75,表示10μm以上过滤前的粒子数是过滤后的75倍。
2.8名义过滤率(广泛应用,但不定义)

3、压缩空气质量标准

3.1 表示方法
压缩空气质量标准用三个阿拉伯数字表示。如对某一污染标准没要求,则用"-"代替。



示例:4,6,5表示压缩空气中固体粒子尺寸和浓度为4级,水蒸气含量为6级,压缩含油量检测仪为5级。

3.2 质量标准

3.2.1 固体粒子
固体粒子尺寸和浓度的标准见表1。

表1.

 


等 级

粒子尺寸
μm

浓度
mg/立方米

1
2
3
4

0.1
1
5
40

0.1
1
5
10

 

 

注:(1)粒子尺寸取决于过滤比βn=20(测量方法度通常为该极限值的20%)。
(2)离子浓度系压力0.1MPa温度20℃、相对蒸汽压力0.6条件下的浓度。

3.2.2 水
空气中水蒸汽含量以压力露点表示,压力露点的标准见表2。2010版GMP标准要求含水量露点为-40℃,对应的湿度为100mg/m3,一般使用德尔格的压缩空气质量检测仪,配套使用德尔格水检测管,对应于德尔格气体检测仪中的订货号为8103061。也可以使用瑞士OEMDP70露点仪

表2.

 


等 级

压力露点

1
2
3
4
5
6

-70
-40
-20
3
7
10

 

 

注:当要求更低压力露点时,必须特别指明。

3.2.3 总油量(包括油滴、悬浮粒子、油蒸汽)使用压缩空气油分测试仪
含油量标准见表3。2010版GMP标准要求含油量标准为二级,检测使用压缩空气质量检测仪其型号为Aerotest Simultan Alpha压缩空气质量检测仪。德尔格压缩空气检测仪必须使用其配套的耗材德尔格油检测盒,其对应的德尔格产品的编号为8103560。另外如果药厂需要做欧盟GMP,还必须德尔格检测管检测压缩空气中CO和CO2,CO检测管对应订货号为6728511,CO2检测管对应订货号为6728521。

表3.

 


压缩空气含油量检测仪标准

含油量
mg/m3

1
2
3
4
5

0.01
0.1
1
5
25

 

 

注:含油量压力0.1MPa、温度20℃、相对蒸汽压力0.6条件下的含油量。

3.3 推荐使用的压缩空气质量标准见附录A(参考件)。

附录A
推荐使用的压缩空气质量标准
(参考件)

A1 压缩空气质量标准
推荐使用的压缩空气质量标准列在表A1、表A2中。

表A1 对典型应用推荐的质量标准

 


应 用

典型质量标准

固体粒子

空气搅拌
制鞋、制靴机
制砖、制玻璃机
零件清洗
颗粒产品输送
粉状产品输送
铸造机械
食品饮料加工
机床
采矿
包装和纺织机械
摄影胶片生产
公共土木建筑
凿岩机
喷砂
喷漆
焊机

3
4
4
4
3
2
4
2
4
4
4
1
4
4
-
3
4

5
6
6
6
6
3
6
6
3
5
3
1
5
5-2
3
3-2
6

3
5
5
4
3
2
5
1
5
5
3-2
1
5
5
3
1
5

 


表A2 对典型元件推荐的质量标准

 


元件类型

典型质量标准

固体粒子

空气轴承
控制仪表
气流动力
·气缸(往复式)
·气缸(回转式)
(重型空气马达)
(轻型空气马达)
(空气透平)
(工业手动工具)
·方向控制阀
·射流
·射流传感器
·逻辑运动元件
气动仪表
精密(压力、流量)调节器
车间一般用空气

2
2

3

4
3
2
4

2
2
4
2
3
4

3
2

3

6-1
3-1
2
5-6

2-1
2-1
6
3
2
6

3
3

5

5
3
3
5-4

2
2
4
3
3
5

 

 

A2 压缩空气质量标准的选择
应用范围和元件类型是选择标准的主要依据,而终选择按二者之中各项严格的确定。
如动力缸(3,3,5)在用于食品加工(2,6,1)的情况下,所要求的压缩空气质量标准应为
2,3,1。
对于要求高于1级的某些应用场合可另行考虑。另外要主义环境条件对选择有影响。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电子工业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压缩机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